今天是:
当前位置:首页>中心公告
关于召开输港燃气具核证工作交流会议
发布时间:2004-11-15

各相关企业:

2000年12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并经香港机电工程署认可,我局成为内地唯一指定的输港燃气具核证机构,距今已经四年。 为进一步落实《机电产品安全合作安排》的精神,加强内地输港燃气具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,我输港燃气具核证工作组拟定于2004年11月18日—20日在宁波召开输港燃气具核证工作交流会议。

一、会议内容:

1.总结四年来内地输港燃气具核证工作,广泛听取与会代表意见;

2.讨论修订《内地输港燃气具核证实施规范实施规范》(试行草案)和《内地输港燃气具核证工作程序》。

3.进一步完善已开通的输港燃气具核证网络平台,对运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修改意见。

二、参会单位:

1.核证机构及检测单位(指定认可实验室)。

2.内地输港燃气具制造商和香港贸易商。

3.输港燃气具网络核证平台的技术开发单位。

4.香港机电署气体处相关人员。

三、会议地点:宁波金纬宾馆(暂定)。

四、会议时间: 2004年11月17日报到。 2004年11月18日—20日开会。 会议期间统一安排住宿,费用自理。会议费另行通知。

五、联系方式 联系人:冯润中 李媛 联系电话:022-66298473 传真:022-66298473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